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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书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本着公平自愿原则,为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在旅游期间对吃、住、行、游、购、娱的需求,在甲、乙双方已签定《国内旅游合同》的基础上,现甲、乙双方就前述旅游合同所约定的《旅游行程单》以外的其他游览项目和内容进行了充分协商,并已达成一致意见,特补充约定如下:
一、自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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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是否参加(参加请打√) |
自费项目内容 |
时长 |
参考价格(以当地为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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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古城电瓶车 |
以当地为准 |
35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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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月谷电瓶车 |
以当地为准 |
6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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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说明: 1.甲方是否参加自费活动项目,由甲方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愿,自主决定,选择参加;在旅游全程期间,乙方绝不强制甲方参加任何自费活动项目。在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单》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内,甲方可自愿选择增加以上活动内容 2本补充协议或由乙方推荐的自费活动项目,均不强迫甲方参加;甲方在本补充协议内自愿选择增加的自费活动项目,在旅游时间和气候等因素允许的前提下,乙方予以安排;因旅游行程时间、气候或因景区临时关闭等原因,乙方无法安排甲方参加自愿选择的自费活动项目的,请甲方谅解! 3甲方是否参加自费活动项目,由甲方自行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个人意愿,自主决定,乙方绝不强制甲方参加;若甲方不参加自费活动项目的,应在自由活动时间和在本人可控风险的范围内自行活动;除本补充协议所列的自费活动项目以外,乙方不向甲方售卖其他任何一项自费活动项目,若全团游客一致要求参加非推荐自费活动项目的,在经全团游客签字同意后,随团导游才可安排。 4请甲方在自愿选择增加自费活动项目时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且付费后,乙方或随团导游将立即进入预订程序,当相关费用支出后,甲方取消原选择的自费活动项目时,乙方将无法退还甲方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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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购物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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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名称 |
简介 (主要商品种类 特色等) |
停留时间 |
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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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民族村 |
银器 |
90分钟 |
大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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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瑞龙宸旅游文化创意园 |
综合商场 |
90分钟 |
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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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场所说明; 1. 乙方应甲方要求,在《旅游行程单》安排的甲方自由活动时间内,乙方可安排甲方前往以上购物商店: 2. 乙方绝不强制甲方进店,除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商店以外,乙方不再另行安排其他进店活动。甲方自行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商店以外所购商品,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客人购物时应注意商品质量及价格,并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凭证。客人需对购买的商品价格和质量负责。境外购物的应自行承担购物活动所产生的各项关税、费用等项,如不能获得当地的退税,客人自行承担相关的已发生的税费。 4、若选择的购物活动前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例如受天气影响或该项目临时关闭),旅行社不予组织安排,双方互免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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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1. 本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与《旅游合同》有效期一致,同具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备查。 3、本确认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以上所列参团的全体同行人,对以上条款内容已完全了解和认同,现予以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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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盖章或者签字): 日期 : 年 月 日 乙方旅行社(盖章): 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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