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台山上川岛+下川岛 直通车3天(住1晚金凯旋酒店+1晚银海湾酒店,标准双床房)
行程简介
第1天 广州 -台山山咀码头-上川岛
第2天 上川岛 -下川岛
第3天 下川岛 -台山山咀码头-广州

行程特色
1、“南海碧波出芙蓉”之称的上川岛
2、广东省沿海最大的岛屿上川岛!
3、金碧辉煌的乐川大佛及野生猕猴
4、“南海第一滩”飞沙滩
5、“南海明珠”、广东“小普吉”下川岛
6、下川岛岛上椰树婆裟,绿树成荫,具有亚执带海岛的独特神韵

参考出发
时间地点

行程介绍
第 1 天
广州 台山山咀码头 上川岛
11:30 抵达台山山咀码头。工作人员随后向游客发放上川岛游船套票(往返船票+飞沙滩门票+码头至飞沙滩接送)。客人自行上岛,乘坐码头酒店接送车前往飞沙滩到酒店办理入住手续。
13:00 抵达上川岛后,可自行自费参观海岛生态游60元【九龙洞、乐川大佛、金沙滩(竹柏林、省级猕猴自然保护区)】/宗教圣地游70元【九龙洞、乐川大佛(八仙过海、妈祖庙)、方济各墓园】/渔港风情游50元【榄仔对峨眉、望夫石、沙堤渔港(兜风、参观渔排)】等景点,于最佳观海处观看中国最美、最壮观的海景,看看大海与尚未开发的金沙滩、银沙滩,它们仍保存其原始古朴的海滨风光,别有一番情调,尽情享受大海赐予人类最美的自然景观!亦可放开一切投入大海广阔的怀抱。可步行至海边放风筝、钓鱼等各项自由活动(收费项目为岛上景点,自愿自费选择)。
温馨提示:
1、如有单人入住,须补单人房差,房差按订房价补。 2、出团说明:敬请提前15分钟抵达发车点候车。过时不候。 3、我社将按实际人数安排合适车型,并安排巴士座位,上车请对号入座;车牌号、座位号以及陪同联系方式将在出行前一天20:00点前以短信形式通知,敬请留意;如您在出行前一天20:00尚未收到短信,请速来电咨询。 4、游泳、漂流、潜水等水上运动,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海事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相关公告及建议后量力而行。 5、如遇路况原因等突发情况需要变更各集合时间的,以随车人员届时公布为准。 6、为方便出游,请穿休闲服、休闲鞋,准备拖鞋;自备驱蚊油、防晒物品、晕车晕船药物;自备游泳衣、毛巾。 7、酒店要求每位成人均须凭身份证入住。 8、备注:游泳属于个人自愿行为,存在危险,要注意安全,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遵守海滩 的相关管理规定或公告及建议后量力而行。建议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第 2 天
上川岛 下川岛
14:00船票前往上川码头(每天仅一班船上川到下川),乘船出发前往下川岛,办理入住后后可在王府洲沙滩散步(亦可自费:滑落伞、水上摩托艇)等自由活动。岛上椰树婆裟,绿树成荫,具有亚执带海岛的独特神韵,因而被人们誉为“南海明珠”,广东“小普吉”。午间进大海戏水搏浪或乘驾快艇畅游岛屿,令人留连忘返。傍晚可一睹海上落日壮观,在礁石上垂钓,然后烧烤、野餐,更是其乐无穷。您亦可到海边自费燃放烟花、烧烤、举行篝火晚会、露天酒吧卡拉OK,亦可与心爱的人一起用脚步在沙滩上印下一行行爱的诗篇…
第 3 天
下川岛 台山山咀码头 广州

预订须知
包含费用:
1、交通:广州-台山山咀码头往返接送。
2、住宿:自选酒店住宿。(指定酒店)
3、门票:山咀港码头往返上川岛/下川岛码头船票+景区门票+酒店电瓶车接送。(一票通)
4、导游:接驳车含导游,导游不上岛
5、用餐:全程不含正餐(早餐看具体酒店为准)
不包含费用:
岛上水上娱乐项目以及一切个人消费。
1)游客报名时,请确保自身身体健康,是否适合参团出游!郑重申明:(1)我社不接受孕妇报名;(2)若参团者有特殊病史(如:间歇性精神病、心脏病和有暴露倾向等精神疾病),在报名时故意或刻意隐瞒,出游过程中如出现任何问题与责任,均与旅行社、全陪、领队、导游无关,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3)65岁(含)以上长者参团需提交《三甲医院半年内体检报告》、签署《长者出行声明书》以及至少一名18-60岁亲属陪同参团,强烈建议旅游者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谢谢配合;4)因接待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2)我司不接受未成年人单独报名和签订旅游合同。未成年人参团,必须由其监护人办理报名手续并签订《监护人同意书》(必须手写签名)。监护人一般指其父母,或者下列具有监护能力的人员:① 祖父母、外祖父母;② 兄、姐(年满十八周岁以上);③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报名时,必须出示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建议未成年人出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3)失信人又称“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件,失信人会被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出入境等。请游客报团前一定要自行查询好是否为失信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如下: 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旅行社依法无须承担核实游客失信信息的责任。因游客失信执行人身份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机票、房费、车费、导服费用等实际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4)游客报名时,请提供准确姓名及有效证件号码(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出生证/回乡证等复印件);出发当日,请游客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出发,如因缺失证件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敬请留意。
5)本行程门票费用是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核算。12周岁以下按成人操作的儿童和持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其他有效证件享受景区散客门票优惠的游客,按旅行社团队协议价与散客票优惠价差价退还;如因旅行社原因未参观景点,涉及退票的,按照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退还,不参照景点对外门票价格。敬请注意!
6)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旅行社在保证行程标准景点不变的情况下可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以出团通知及当地实际安排为准。
7)敬请游客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现金、贵重物品等),务必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游客在旅游车内请扣好安全带;为防止意外发生,请勿在行进中的旅游车内奔跑或站立在座位上;请勿在旅游车内喝热饮;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发生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8)旅途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旅行社应当及时通知游客,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遇到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当地政府重大礼宾活动、列车航班延误或取消、景区管理原因或某些线路在某时间段因台风、雷雨季节、洪水、塌方等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等),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双方应积极配合处理,协商变更旅游行程。发生费用增减的,增加部分由游客承担,未发生费用旅行社退还游客,旅行社在旅途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敬请知悉。
9)旅游行程中旅行社无安排游览活动的时间为游客自由活动时间,自由活动期间,游客请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可控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10)旅途中,游客因自身原因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如酒店、用餐、景点等),旅行社扣除实际产生费用后,将未发生费用余款退还。离团前,需签订离团证明;游客离团、脱团和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事件,产生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
11)行程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或游客主动放弃的,费用不退。
12)旅途中,请游客务必准时集合,以免让其他团友等候,且影响旅游行程。请及时记录地陪、全陪、领队联络号码,出现情况及时与导游沟通,以便及时有效处理。
13)请游客在出游期间遵守团队纪律,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在公众场所请不要大声喧哗,谈吐要有礼;请不要随地乱扔果皮杂物、吐痰;请不要在禁烟的地方吸烟及乱扔烟头;请不要做不雅行为:随意刻画、公众地方梳洗等;请爱护公共场所的设施;不准涉足色情场所及参与赌博。服从全陪、领队、导游旅游安排,遵守出行公约,文明出游。
14)团队紧急电话:或本团队紧急联系人和相关信息,将在出团通知中载明。
15)紧急报警电话:110;急救中心电话:120。
16)出团期间,如发生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强烈建议旅游者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
17)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敬请游客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适之需。请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食品或药品。
18)团中,如有任何团队质量问题,请在当地及时反馈,以便我司及时有效处理;团队结束时,请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您的宝贵意见,有利于我司更好地完善和提高团队接待质量,并且是我司处理旅游投诉的重要依据,谢谢配合!
19)行程表为旅游合同附件之一,行程表内容与旅游合同内容冲突之处,以行程表约定内容为准。
1.若客人擅自与非合同约定的人员(包括婴儿/小孩等)出行,因其与旅行社不存在合同关系,旅行社一旦发现,有权拒绝其上车且不予接待,并按客人因自身原因取消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一切风险、损失,均由客人自行承担,敬请注意。
2.行程中如有因车次时间原因无法使用的正餐,由当地导游根据实际情况将未产生的费用现退给客人,客人配合签名确认。
3.客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别是现金、有价证券以及贵重物品等),贵重物品紧记随身带,袋包应保持在视线范围内,不要留在旅行车里,切勿交由陌生人保管,如有遗失,将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谨慎与陌生人交流,防止诈骗、盗抢、抢劫事故发生。客人在旅游巴士内请扣好安全带;为防止出现意外,请客人不要在行进中的车内奔跑、不要站立在座位上;请勿在旅游巴士内饮热饮;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不要放在旅行车上。 请客人留意集中时间与地点。

补充协议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6日至4日,大交通按实核算后,收取旅游综费总额20%的违约金。
行程前3日至1日,大交通按实核算后,收取旅游综费总额4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大交通按实核算后,收取旅游综费总额60%的违约金。
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收取旅游费用总额100%的违约金。

出游须知
1、旅行社已按国家旅游局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团费不含游客旅途中的一切个人消费和旅游意外保险,请游客自愿购买团体旅游意外保险;2、请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 如发生财物丢失,我司将按广州市或广东省国内旅游合同处理;3、景点游览、住宿的先后顺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景点绝不减少;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风雪、塌方、交通堵塞等)造成的延误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我司将按广州市或广东省国内旅游合同处理;5、出发当天请游客提前10分钟到达,凡未准时到达者我司将按广州市或广东省国内旅游合同处理;6、行程上的行车时间为参考时间,以当天实际行车时间为准;7、此线路20人成团出发,如人数不够,我司将提前一天通知游客改期或改线路,或我司将广州市或广东省旅游合同的相关内容办理。8、我社按客人报名先后顺序排位,预先给客人编排好车位,请客人自觉礼让,听从导游安排,请出发当天带身份证原件、收据或合同前往指定时间地点集中,过时不候。9、因为交通管制原因,我社广州统一下车地点为连新路中山纪念堂西门或起义路,不便敬请谅解!